- 广西鲁比葡萄
- 2024/03/07 15:44 | 来源:千强乡镇网 | 阅读:38次
鲁比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
一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
鲁比葡萄。
二、申请机构
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政府。
三、产地范围
鲁比葡萄产地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成团镇现辖行政区域。
四、质量要求
(一) 品种。
巨峰。
(二) 立地条件。
选择土质疏松、肥沃, 土层深 1m 以上的砂页岩红壤、红壤、红黄壤, 土壤 pH 值 6.0 至 7.5。
(三) 栽培管理。
1.苗木选育:从无病虫健康果园中选取结果性状好、品质优良植株的一年生粗状枝作为插条。
2.栽植: 春季萌芽前,南北行向定植。栽植密度每 667m2 (亩) 300 株以下,采用
单壁篱架、双壁篱架、V 型架、飞鸟架、平棚架栽培。
3.施肥: 施足基肥,适当追肥。
4.整形修剪: 冬剪 1 月进行;秋剪 8 月上中旬进行。
5.采收: 夏果采收期为 6 月下旬至 7 月下旬; 冬果采收期为 12 月上旬至翌年 1 月上旬。
(四) 特色质量。
1.感官特色:
(1)夏果:果穗颗粒中等,皮紫红色,着色均匀,果粉细密,果穗结球性好。
(2)冬果:果穗颗粒偏小,皮深紫色,着色均匀,果粉浓厚,果穗结球性好。
2.理化指标:
(1)夏果:穗重≥350g,平均单粒重≥9.0g,果粒着色率 ≥60%,可溶性固形物≥15.0%,总酸量≤0.65g/100g,固酸比≥23。
(2)冬果:穗重≥200g,平均单粒重≥7.5g,果粒着色率≥70%,可溶性固形物≥17.5%,总酸量≤0.95g/100g,固酸比≥18。
五、专用标志使用
鲁比葡萄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, 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 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提出使用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”的 申请,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审核, 报国家 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。鲁比葡萄的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 治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