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关于印发《姑孰镇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- 2024/03/11 14:39 | 阅读:2次
各村:
现将《姑孰镇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姑孰镇人民政府
2023年6月1日
姑孰镇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,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讲卫生、讲文明、清洁家园、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。根据《当涂县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(当农工办〔2023〕10号)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,持续开展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工作目标
以“美丽庭院”创建为抓手,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,突出典型示范、推进乡风文明,打造全域优美农村风光,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和文明水平。在全镇开展“美丽庭院”创建工作,根据全县统一部署,2023年创建数不低于300户(具体任务见附件1),后续创建任务按年度下达。
二、创建标准
(一)保持清洁卫生,实现“环境美”
1. 完成农村改厕。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,实现通水、通电、通风。厕屋内保持卫生整洁,定期清扫。厕所粪污定期清掏,实现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或截污纳管无害化处理;
2. 开展垃圾分类。不乱扔垃圾,生活垃圾分类装入垃圾袋,放在指定地点或投入分类垃圾箱,不乱倒乱抛;
3. 治理生活污水。无污水直排,厨卫、洗涤等生活污水合理排放,不乱倒乱排;
4. 定期开展清洁。无卫生死角、无“四害”滋生、无宠物畜禽粪便,无积存落叶,居住环境整洁卫生、清新舒适。
(二)保持摆放整齐,实现“秩序美”
1.杜绝各类杂乱。无杂物乱堆乱放,无乱搭乱建、乱拉乱挂、乱停乱放等现象;
2.物品摆放整齐。房前屋外各类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品等物品分门归类、摆放有序、物件入柜;
3.庭院整体协调。庭院整体美观舒适、层次感强,无有碍观瞻构筑物,无违章搭建。
(三)培育绿植花卉,实现“景色美”
1. 适度栽植绿化。可选择果树庭院型、林木庭院型、花卉庭院型、园林庭院型等单一或组合模式,适当开辟小菜园;
2. 绿化效果较好。绿植花卉整体搭配协调,具有一定风格特色,做好公共场所的绿化管护。
(四)优化庭院设计,实现“布局美”
1. 符合规划要求。庭院建设符合乡村用地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民建房管理等各类规划要求,同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和景观统一、协调;
2. 空间布局合理。庭院功能区划分较为科学,菜园有篱笆围挡,家禽家畜圈养,人畜分离,生产生活区独立,乡村生活气息浓厚;
3. 体现乡村风貌。发挥乡土创意,善于充分运用生产、生活中废旧物品和乡土材料,因地制宜点缀庭院,打造成微景观、小特色,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、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,具有较鲜明的乡村风貌。
(五)树立家规家训,实现“家风美”
1. 重视家规建设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明确的家规家训,并以适当的方式张贴于醒目位置;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弘扬正气;崇尚文明、绿色生活方式,积极支持推动移风易俗;
2. 重视美德培育。提倡邻里相助,主动关爱弱者、纾困解难,遵守村规民约,积极参与并支持村内公共事业;
3. 支持公益事业。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,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过去一年内参加过志愿服务、志愿帮困等;
4. 培育优良家风。家庭成员积极参与“当涂县十佳道德模范”、“身边好人”、“好婆婆”、“好儿媳”、“最美人物”、“十星级文明户”等评选宣传活动,基本形成爱国敬业、崇德尚礼、家庭和睦、向善向好的优良家风。
三、创建措施
(一)广泛开展庭院清洁行动。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提出的“四勤两规范”“、四净两参与”的要求,引导广大群众讲卫生、爱干净,以户内卫生、庭院卫生、个人卫生为重点,从房前屋后不乱搭乱建生产生活设施、不乱堆乱放杂物、不乱倒乱泼垃圾污水,畜禽圈养等日常生活琐事做起,做到庭院干净整洁有序。
(二)广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。引导广大群众全面绿化、美化庭院,因地制宜开展“五小园”建设,形成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,庭院内外四季见绿,达到美化环境、绿化庭院的效果。
(三)广泛开展绿色环保行动。围绕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,向农村家庭传播卫生清洁、绿色生态、低碳环保等知识,着力提升节能环保意识,引导家庭成员节约生产生活用水,减少农药化肥使用,注重垃圾分类,科学合理处置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废旧农膜等生产生活废弃物。
(四)广泛开展家庭健康行动。广泛普及健康知识、科学育儿、营养膳食、心理健康等知识,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,提高生活质量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长跑、健身操、交谊舞、广场舞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(五)广泛开展家风传承行动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注重”要求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传承主题实践活动,引导家庭成员升华爱家爱国的家国情怀,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,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,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。积极传播真善美,弘扬正能量,培育农村新风尚,以家风文明促进乡风文明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充分认识“美丽庭院”创建的重要意义,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,将“美丽庭院”创建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,要设计符合本地特色、群众易于开展的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载体,助推“美丽庭院”创建工作。
(二)积极组织申报。“美丽庭院”创建任务见附件1。所有申报户需填写《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申报表》(附件2),申报表内需有简明扼要文字简介,主要内容为该庭院参照“五美”标准,较为突出的、具有代表性的方面,同《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于6月7日之前报镇生态环境办公室。各村要向村庄主干道两侧、“三线三边”重点区域和美丽乡村中心村住户倾斜,创建要相对集中成片,体现示范效应。
(三)全力开展创建。各乡镇、园区要广泛宣传,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全面参与创建活动。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对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中的好典型、好经验、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,生动展示广大妇女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,营造有利于创建工作推进的良好氛围。
各村可统一购买花卉苗木,分发到户,由农户自种自养自管自有。各村于7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的50%,9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任务,县委农办将于8月份、11 月份分批开展验收工作,创建名单将及时公布。
(四)促进长效机制。镇生态环境办、妇联等部门要深入村户加强指导,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。发挥“美丽庭院”特别是样本户的引领带动作用,分享创建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,以点带面,串点成线,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,助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。
(五)创建结果运用。县委农办评选出县级“美丽庭院”和“最美庭院”,集中予以授牌;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;县、镇将组织人员适时对“美丽庭院”创建后期管护和提升情况进行回访检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授牌。
附件:1.2023年度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申报任务分解表
2.当涂县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申报表
3.姑孰镇农村“美丽庭院”创建活动申报汇总表